生命導師與靈命成長

蘇文峰口述  談妮訪錄、整理

編按:生命導師(Mentor),自80年代開始,即在西方神學教育中引起廣泛的關注,成為“領導學”(Leadership)中的一個學術議題。其實,這種一對一傳承的形態,在中西歷史中一直存在。本刊48期《基督徒的品格塑造》一文中(作者祝健,p. 10),就提到中國教會在這方面的個人見證與需要。

本《舉目》50期特別就“生命導師”這個主題,請海外校園總幹事蘇文峰牧師現身說法,講述他在人生的不同階段中,所受到的生命榜樣的影響。

導師在中國古已有之

中國在文化傳統中,歷來存在著“導師”的概念。比如教導學童識字、做人的啟蒙老師。成年人也會在專業、學術或政治前途方面擇師追隨,並按照導師的思想、哲理、價值觀、治學方法等,形成門派。如:孔子有72弟子,而孟子據說很可能是孔子的再傳弟子,所以能將孔子的學說融會貫通,發展成儒家。至宋明理學,更是將儒家心性之道發揚光大。

相比於孔子,老子因為沒有嫡傳弟子,因此道家在中國的發展就缺乏統一的傳承。

其他宗教也有導師傳承的觀念,如禪宗。

權力倫理化,倫理權力化

過去,以農業為本的封建社會,加上儒家思想的倫理觀念,中國就出現了“權力倫理化、倫理權力化”的現象。如:地方官員“縣太爺”,被稱為“父母官”。皇帝,被認為是“萬民之父,上天之子”。這些都是“權力倫理化”的結果。

權力一旦被倫理化後,人就無法挑戰其權威,必須畢恭畢敬、絕對服從。例子之一,就是中國古代的父母有無限的權威,如果違背父母的意願行事,不論是在婚姻上還是工作上,都是不孝,為大逆。

同樣,“一日為師,終身為父”,導師一旦等同於父親的地位,學生也只有服從的份兒了。

基督徒若不自覺地帶著這種概念進入教會,亦會認為,若是挑戰、質疑、不敬或違逆牧長等有“屬靈權柄”的人,就是“不尊重神的僕人”。不尊重神的僕人,就等同於“不尊重神”。卻忽略了在聖經的詩歌、智慧書中,即使是神,也容許人對祂發怨言,在激動時渲洩自己的情感,待走過低谷後重建信心與盼望,在掙扎後以讚美來順服。這與“權力倫理化”所帶來的後果——壓抑性的絕對順服,或是激烈的反抗,是大相迥異的。

信徒若帶著“屬靈權柄倫理化”的眼鏡,來看、來找生命導師,就會期望導師像神那般完美。抱著這種不切實際的期望,如何可能找到導師?就算找到了,最終也必然失望。

我的成長與生命榜樣

我是典型的台灣第三代基督徒,父母親都來自繁枝茂葉的基督徒家族,這與劉富理牧師、陳宗清牧師、王守仁牧師等都頗為相似。因此,成長環境雖然不富裕,但深廣的基督徒家庭關係,卻令我充滿了安全感,也令我容易找到能建立個別關係的生命榜樣。

就屬靈成熟度而言,我的生命榜樣可粗分為3類:屬靈的長輩、兄姐和同伴。

屬靈的長輩

長老會中的長輩

我人生的第一個屬靈影響,來自家庭的長老會背景。長老會於1865 年在台灣正式成立,到我父親那一代,雖然已不似早期,在神學上屬於很純正的改革宗,卻業已形成濃厚的基督教文化氣息。

在宣教學的研究中發現:第一代信福音的,多半是普通的百姓;第二代,開始大量成為社會精英;第三代則形成基督教的文化,在社會中是紳士的傳承。

我幼時在教會中遇到的長輩,許多是留學歐美的,在藝術、醫學、法律,以及為人處事等各方面學養俱佳。他們讓我看到“基督徒紳士”的形象(Once a Christian, always a gentleman)。

杜聯光教士

第二個對我產生很大影響的,是杜聯光教士。她原是宋尚節佈道團的同工,對我父母的靈性幫助極大。她注重認罪、悔改與查經,不但要人對神要逐項、徹底的認罪,而且也要對人認罪,並給出適當的賠償。

她的查經法雖然不合西方解經學的原則,卻能一年讀好幾遍聖經,並將新舊約密切聯結。我的母親每天早上5點去參加她的查經。等我們起床準備上學的時候,母親已經查完經回來了。

杜教士每週到教會講道前,先跪下來禱告;任何人要跟她講話之前,也要先跪下來認罪。因此我小的時候,看到她如見神人。雖然這種恭敬,來自“權力倫理化”的誤認,但我確實從這位女教士的身上,學會什麼是“敬虔”——這是中國教會重要的屬靈傳統。

內地會宣教士

第三個對我產生很大影響的,是屬靈傳承自內地會的校園團契。內地會持守的原則,是信心差會、超宗派。內地會招收同工的時候,不看其神學宗派背景,而看此人是否愛中國,願意在中國服事,能否犧牲生命、家庭都在所不惜。這是以使命、宣教為導向,而非以神學路線為導向。

內地會極注重個人的生命品格。我當時所接觸到的內地會宣教士,有很多是時代主義者(Dispensationalism),受亞米念、弟兄會、約翰·衛斯理的影響。許多人未必會同意他們的神學,但他們生命的成熟度,為主的全然擺上,對人的謙卑,是非常值得我們學習的。

他們沒有種族優越感,他們是真僕人,以道成肉身的心志,和當地人過同樣的生活,尊重所服事地區的文化、領導權,不介入糾紛。

他們開創的工作,如學生團契,待本地的同工成熟後,就將所有的資源交出,不認為“這是我們內地會的工作或財產”。不論是事工、資料、地產,全部交給當地的同工,然後再去開拓新的、本地無人進行的事工。

台灣的內地會宣教士,在50年代就開始做學生工作。一俟培養出李秀全、林靜芝、饒孝楫、陳鐳、陳騮等第一代同工,於1957年成立校園團契之後,他們就留下所有的資源,自學生工作中撤身。

我因地緣關係,較深接觸的是艾得理、魏德凱與繆學理3位牧師。每年夏令會,還會遇到講員韓寶璉教士。我從他們身上學習最多的,是屬靈的品格。

張明哲校長

我大學畢業後,於1970年加入校園團契,成為全時間同工。那時影響我最深的,是蘇恩佩與張明哲。蘇恩佩姐妹在文字工作上給我許多指點,但最令我佩服的,還是她的屬靈品格。

張明哲教授則如校園團契的大家長。他對我們的品格,有非常嚴格的要求,譬如:他責備我們因為帶領學生、被尊稱“哥哥、姐姐”,而“驕傲起來了”,警告我們不要注重自己的表現,要注重自己內在生命的實質。

張明哲教授的口才不算好,但他在教課過程中,清晰地表明他的思想:生命—生活—工作,即:生命為基礎,落實在生活中,有好的生活見證,才有資格來談事奉。這是校園團契重要的屬靈原則。沒有生活上的見證,表示生命有問題;只注重事奉而缺少生命的成長,這種事奉是空的。

張教授影響了很多人,對我也常有指導。1973年,我赴美受訓,臨行前,張教授特別提醒我:“你才事奉3年,靈性不夠成熟。現在去美國,回來之後會更驕傲,以為自己懂得比別人多。要記得,事奉主重要的是柔和謙卑,而不是有多少技巧或經歷。”我那時不懂,如今才稍有瞭解。

張明哲在臺北,以及後來移民美國舊金山灣區後,都曾經每月一次,開放他的家,以圍爐座談的形式,和年輕人一起,針對某一個主題,例如一種音樂,一個思潮,一本書,一個新的科技趨勢、科學發現等,進行交流。

這有點類似薛華(Francis Schaeffer)上一世紀在瑞士的L'Abri community(庇蔭所),世界各地的人都前來參加,住在那裡一段時期,每晚到薛華家,談神學、思想、藝術等。

馬丁·路德每天晚餐的時候,也呼朋喚友。他的餐桌非常大,吃飯時,大家一起談各種議題,如宗教改革、教義,甚至新發表的詩。這些交談集結出書,稱為Table Talk。這個詞後來成為了專有名詞,意為“智者的話”。這也改變了當時家庭生活的拘謹、安靜、嚴肅,使吃飯時間成為社交、溝通、交流的時間。

邵遵瀾弟兄

另一位對我影響很大的是邵遵瀾,他來自聚會所背景卻能超越之,校園團契常請他來講道。因此,我有機會與他相處。

一次召開臺北市學生佈道大會,我任籌備會的主席,他是講員,所以我們有特別的同工關係。他的長處是特別善於表達,具體、直接而清晰。我的講道因此受益良多。例如,他評論我的講道像“白開水”,雖然很健康,但沒有味道。他不但提醒我講道要有味道,也要懂得如何收尾,好像一個包袱,若沒有在尾端打結,就會散了。

何廣明弟兄

第四位屬靈長輩是何廣明。何廣明與邵遵瀾、林三綱、史伯誠,都是新聚會所的。他也是校園團契常請的講員,每次都是講同一個主題:如何讀聖經。

他不僅是講,凡是願意跟著他學習的,他都盯著,認真、細膩地要求讀經和背經。比方說,那時他將四福音書影印之後,以手工剪貼,把福音書內同樣內容的敘述放在一起,後來因此出版了一本四福音合參書。

林芸伍姐妹

還有位姐妹林芸伍(Ada Lum),是夏威夷長大的華裔美人。是她將歸納法查經帶進了校園團契,訓練了團契的最初幾代同工。

我與這些屬靈長輩,相處的時間都不太長,譬如,與何廣明相處是在大學時期,與張明哲是我全職服事的頭5年及1990年代,杜聯光是在小學,魏德凱是初中、高中的時候,艾得理是在1970-1980年之間,蘇恩佩是我上大學的1965-1969年之間。但他們在我各個人生階段,給予了極深的引導。

屬靈的兄姐

哥哥

我的兩位哥哥,算是我最早的屬靈“兄姐”。他們固定參加聚會,認真參與事奉。

大哥很能照顧弟妹,並將父母的意思清楚傳達。他不但品學兼優,而且人緣極佳,弟弟、妹妹都仰慕、依賴他。

我的二哥,除了成績特別傑出外,還是校際演講代表,作文常常是其他學生的範本,而且事親至孝。

蕭奕雄

第二個是大學學長蕭奕雄。我們台大校園團契有很好的學長制度:四年級的學生,帶一年級的同性新生,每週見一次,交換靈修心得,以及讀書、事奉、交友各方面的問題和想法。

大一時帶我的學長,是大四的蕭奕雄。每週我們一起在食堂吃一次中飯,一起交通和禱告。他對我最大的影響,是使我懂得了,我們應當一方面品學兼優,一方面積極服事,準備將來以全人奉獻、全時間服事的心志,作各行各業的基督徒。這是當時在團契中,蔚為風氣的普遍心態。

另一個影響,是使我懂得了要過有計劃的大學生活:不但學業如此,還要有計劃地讀經、事奉與操練恩賜。如大一時要參與兒童事工,大二作團契文書或靈修,大三成為團契的負責同工,大四作門徒帶領。我就此學習到如何做他人的兄長。

李秀全、林靜芝

第三個是李秀全。他長我約8歲。我初中的時候,在夏令會上認識了他。我進台大時,他正好是團契的輔導,約我每週見一次,談生活、事奉、讀經各種心得。

他對我最大的影響,是改變我內向的性格。我一直自認個子小、在家裡不顯眼,又是從台灣南部考到首善之區的臺北,多少有些自卑。李秀全鼓勵我要外向、要勇於面對公眾、要主動、要操練恩賜……

李秀全的妻子林靜芝,是當時校園團契的女同工的楷模。她漂亮、能幹、個性堅韌、抗壓強,是校園團契同工中,第一個做母親後還繼續服事的。她能寫、能講、能做,且對丈夫順服,成為許多姐妹服事、效法的當然標準。

她對我妻子鄭期英的影響極深。期英的個性也是不外向的,但而今也很自然地能寫、能講、能做,能堅韌地承受各種壓力,竭誠為主,注重靈修,是上帝賜給我的屬靈同伴和同工。

屬靈的同伴

屬靈同伴是年齡相近的屬靈朋友,會彼此規勸、交流、代禱。屬靈朋友不等同於屬靈同工。同工是一起工作的,但不一定是朋友。不過,那時我們有一句話:“讓你的同工成為朋友,讓你的朋友成為同工。”朋友是可以坦誠相對、推心置腹的,知道彼此的優、缺點,並完全接納,同哭同笑,不帶目的地來往。

從那時到現在已經40餘年,當時的朋友到現在還是朋友。即使不常見面,但默契仍在,就像從未分開,仍然會彼此規勸、交流、代禱。比如:彭動平、王禮平、蘇桂村、張拯民、熊璩、莊祖鯤、宋?賢、劉良淑、陳秀足、彭懷冰……

結論

我們過去的生活方式,不像21世紀這般快速、複雜。今日要尋找能建立個人關係的生命榜樣,最大的難度是時間與生活方式上的彼此配合。信徒若能找到屬靈的生命導師,是幸運的。然而,不要期望能找到一位全方位的導師,或是像過去師傅帶領徒弟般的屬靈導師。比較實際的,是在某個階段,在某一方面,找到一位生命導師,或是兄姐,或是同伴。

由於人都不完全,若長期只跟隨某一位生命導師,可能會比較狹窄。與生命導師密集的關係,最好有一個期限。

如果有生命榜樣,人的成長較順暢,不易走彎路,可以少犯錯誤。以我為例,眾多優秀的生命榜樣,使得我在家庭婚姻、為人子女等方面,都沒有太大的困擾,可以較專心事奉,不為其他的事物分心。

如果跟隨生命導師,則容易受某種門派、思想的影響和限制,所以當事人必須懂得分辨和超越來自屬靈導師的影響。如奧古斯丁,他受老師安波若流(Ambrose)的影響,採取百花之長,再融會貫通,將初代教會的精華融合整理,成為今日基督教教義神學的重要基礎。

屬靈生命的成長是沒有公式的。有沒有生命導師的帶領,都不保證生命必定成長,或成長為什麼樣的人,神對每個人的帶領是不一樣的。

若有人不曾遇見生命導師的幫助,可以自我勉勵,成為他人的生命導師。有生命導師者,會在屬靈的成長上相對順利;沒有者,雖然從表面上看,要經過較多的掙扎,但我們憑信心知道,神讓萬事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都得到大益處。

受訪者為海外校園總幹事,畢業於富勒神學院,蒙召全職作文字事工與學生事工逾40年。

 

本文選自《舉目》50期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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