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在人间

上帝在人间

陈济民

倘若你对一个从未接触过基督教的中国人说:“我明天要上教会。”他很可能根本不知道你在讲什么。在日常生活中,多数中国人听过寺庙,但不知道“教会”是什么。倘若你又对他们说:“我是信耶稣的,每7天就有一天,我们这些信耶稣的人,都会在教会一起敬拜上帝。”他大概会猜得到:上帝就是基督教的神祇,而“教会”就是信耶稣的人的寺庙。但是,他不会明白,为什么这些人要这样做?

在中国人的脑海中,要拜神随时都可以上寺庙,敬虔的佛教徒也可以每天在家中诵经。集体性拜神的事,最多每年参加一两次就可以,哪有固定每七天一起拜的?“教会”对传统的中国人而言,是一个新名词。每星期固定拜神,也是一个新的宗教现象!

这倒不是说中国人不懂得集体生活,我们向来是以家和家族为中心的。进入20世纪后,我们也强调国家观念。但是,无论是谈到家或国,我们都有一些相当不愉快的经验。因此,我们讨厌吃人的礼教,反对封建专制,也害怕人民公社!

至于教会,读过西方历史的人都知道,教会也曾经扮演过欺压者的角色,我们当然同样也对她缺乏兴趣。

有趣的是,有一次,一位研究人类文化学的中国学人造访美国一间神学院,在谈话中有人问他:“在你看来,基督教对中国现代问题会有什么独特的贡献?”他的回答竟然是:“教会。”

若要明白教会的重要性,我们就需要谈以下两个重要的圣经真理。

一.圣经中的“家”与“国”

在旧约圣经中“雅各布”和“以色列”这两个名词,可以指一个人(《创》35:10),也可以是指“雅各布/以色列”这个大家族中所有的成员,就是国家中的人民(参《赛》48:12)。旧约圣经追溯以色列这个国家的渊源,是表明他们这个国家中的人民,本来都是一家人,而上帝施行救赎时,祂不仅是救一个人,也是救这个人的家族。当上帝呼召摩西带领色列人出埃及时,祂自称为“我是你父亲的神,是亚伯拉罕的神,艾萨克的神,雅各布的神。”(《出》3:6),也是以色列人“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,就是亚伯拉罕的神,艾萨克的神,雅各布的神”(《出》3:16),祂拯救的对象则是“以色列的儿子”(《出》3:10原文,也就是以色列的子孙,和合本译为“以色列人”)。而上帝救这些以色列人的子孙出埃及,目的是要他们“作祭司的国度,为圣洁的国民”(参《出》19:6)。整个国家民族的特征,就是集体敬拜事奉上帝。所有以色列人都享有这种与生俱来的特权,也必须履行这种特权所带来的义务。因此,出了埃及以后,他们也就在旷野中组织起来,成为一群以敬拜神为中心的“会众”,古代希腊文的70士译本译为“教会”(参《申》31:30)。

主耶稣降生以后,祂传讲上帝国的福音。在这个上帝的国中,国民的身份不再以血缘界定,而是以信耶稣为准则。但是,上帝国度中的人是与亚伯拉罕、艾萨克、雅各布为伍(参《太》8:10-12)。使徒保罗也说信耶稣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(参《加》3:29),而使徒彼得则引用《出埃及记》19:6,说他们“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圣洁的国度”。(《彼前》2:9,采用的是70士译本的译文)

新约时代信耶稣的人,都是亚伯拉罕的家人,是上帝国的公民(参《弗》2:19)。因此,我们在《使徒行传》看到五旬节圣灵降临以后有许多人信了耶稣,就说他们生活在一起(参《徒》2:42-47),甚至说初代的信徒们还是上圣殿敬拜神(参《徒》3:1,21:26等)。

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的教会,说他们信了耶稣,就是离弃偶像而服事上帝(参《帖前》1:9)。“服事”,这个动词在旧约是“敬拜”的用词。在《罗马书》,保罗也使用旧约敬拜的语言,说信耶稣的人要将自己献给上帝为祭(参《罗》12:1-3)。主耶稣更是指出,虽然新约时代敬拜上帝的人,不再限于犹太人这个民族;敬拜上帝的地点,也不再限于耶路撒冷,但“敬拜上帝”这件事,反而更完美地呈现出来(参《约》4:21-24)。

无论是在旧约或新约,敬拜上帝都不仅是个人的事,也是群体的事。有权利敬拜上帝的人,在新旧约时代不一样,但两种时代都有敬拜上帝的群体存在。

简言之,在现代,“教会”这个名词让人想到的,是一种组识,甚至是一个地方或一橦建筑物。在圣经中,“教会”这个名词最基本的意思,则是敬拜上帝的群体。倘若敬拜上帝,是“教会”这群体最重要的事,而基督徒又是要敬拜上帝的,他就自然是这群体,也就是教会的一份子。若有人说自己是基督徒而不是教会中的成员,就像我说自己姓陈而不是陈家的人一样,这是不可思议的事。

二.新约中的“爱”与“团契”

新约圣经谈到教会这个群体时,往往会指出教会生活的一个特点,就是教会中的成员是活在一个爱的团契中。

谈到“团契”,圣经中最独特之处,是说它有属灵的一面,也有地上人间的一面。在实质上,我们可以说这“团契”是天上的团契。原因有两个:第一,信徒最基本的“团契”是与天父和主耶稣交往(《约壹》1:1-4)。这在上文已说过,做基督徒就是要靠着耶稣敬拜上帝。第二,基督徒相信的上帝,本身就是三位一体的神。圣父爱圣子,将万有都赐给圣子(《约》3:34-35,17:2,5);而圣子也爱圣父,顺服圣父,常住在祂的爱里(《约》15:10)。也就是说,圣父与圣子之间本来就有非常密切的交往,而且在爱中无私地分享。这也就成为信徒之间地上团契的基础。

在圣经中,信耶稣的人从来就不会是单独地存在。一个信耶稣的人是生命中有上帝的爱的人,而爱神的人就必定会爱人,不爱人的根本是不认识神。也因为这样,一个信徒必定与另一些信徒建立团契,而这种团契也必需反映出三一真神之间的关系:就是团契中的成员,在爱中彼此分享。这种分享的模式更是以主耶稣为世人舍命为典范,而世上财物的分享只是这种舍命的爱的起步(参《约壹》3:16-17,4:9-11)。

在实际生活上,作为教会的一份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?《使徒行传》记载的是初代教会的历史,所以我们可以从这卷书看到几方面的事。首先,《使徒行传》说:“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,彼此交接,擘饼,祈祷。”(《徒》2:42)也就是说,在传福音使人信了主耶稣而受洗以后,读圣经,彼此分享,守圣餐和祷告是教会4种基本的活动。其次,由于上帝国的福音是传给世上所有的人,所以教会中的人包括了讲亚兰语的犹太人,讲希腊话的犹太人(参《徒》6:1),也包括了犹太人看不起的撒玛利亚人(参《徒》8:5)和当时的所谓外邦人(等于华人文化中的蛮异,参《徒》11:1-3)。教会中不但有富有和出身好的人,也有社会低层的奴隶(《徒》16:16-18,17:4)。再者,《使徒行传》的作者特别用了不少的篇幅描述初代教会的一体性。在一方面,基督徒可以生活在世界不同的地区,但却是相信同一位的救主,也接受使徒同样的教导。在另一方面,基督徒在财物上志愿地彼此分享,不仅同一地区的人如此,不同地区的人也在财物上彼此支持(参《徒》2:44-45,11:27-30)。

在使徒保罗的书中,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属天的团契在地上的教会生活中呈现。在哥林多教会中,我们可以看到她反映出当时的世代许许多多的问题。他们中间有犹太人和希腊人,而这两个不同的种族却有不同的宗教生活和人生诉求(《参林前》1:22,7:18,12:13)。根据当代非基督徒的标准,他们崇尚学识、才干和社会地位,也讲究尊卑贵贱(参《林前》1:26)。他们更追求无束无缚的自由(参《林前》6:12-16,10:23-30),甚至在群体生活中突显个人的优越(参《林前》14:26-40)。

在《哥林多前书》,保罗就是针对着这种以个人为中心的人谈爱心,特别是第11至14章。在11章,保罗指出,妇女在教会中得到新的角色和地位,但并不是要让他们目中无人;他也指出,基督徒在教会中对贫富有不同的待遇,根本不符合圣餐的精神。在12章,他更是以基督的身体为喻,讲到信徒在种族、文化背景、社会地位、财富、工作和在“身体”的功能上,都会有差异,可是仍然彼此需要,彼此互补,而且哀乐与共(参《林前》12:12-14,26)。

在著名的13章,他谈到信徒在生活中,是以爱为互动的准则,而爱是“不求自己的益处”(《林前》13:5)。在14章,他正面地提出,信徒要寻求“造就教会”(参《林前》14:2-4,26)。

在这几章经文中,我们看到,活在一个贫富悬殊、种族岐视、阶级斗争及强权欺压的世界中的信徒,可以在教会人际的互动中呈现出救恩的特质,让世人看到上帝在人间(参《林前》14:23-25)。

结语

教会并非天堂,她是上帝的家人,天国的子民,一起敬拜事奉神的场所。由于这群人涵盖了古今中外的人,所以教会会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出现。当这群人活在地上的时候,他们中间就会出现地上所有的、人类共同的问题和现象。但是,由于他们是与超越的神交往,教会就正是“天上”在世界上具体呈现的地方。世界上从未出现过没有问题的教会,但我们却一再看到上帝带领着祂的子民,突破各种问题和障碍,彰显祂的恩典。

做为基督徒,所有的基督徒都是教会中的人,这是无可避免的事实。我们的选择是:我要让这个群体成为敬拜上帝、呈现上帝之爱的场所吗?而在此决择之前,我们需要问自己另一个基本问题:我自己对上帝的爱,认识有多深?爱上帝的必定爱属祂的人,爱属上帝的人就必定爱教会。

华人传统的社会架构是以血缘为中心;可是如今这正面临全面崩溃的威胁,代之而起的,应该是民间的志愿团体。教会在人类历史上,是民间的志愿团体中最成功的模范。可是,基督教的教会却又不仅是地上的志愿团体,而是一种天上的志愿团体,这种团体,以前在华人社会中,真的是没有出现过﹗

作者曾任台湾中华福音神学院院长,现住美国洛杉矶。

本文选自《举目》55期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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