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会领袖的生命需要多纯全?(How Pure Must a Leader Be?)

教会领袖的生命需要多纯全?(How Pure Must a Leader Be?)

成为正直的人

《提多书》1:5-9

 

颇负众望的作家、教育家,并具有多年牧会经验的牧师,查克·施蕴道(Chuck Swindoll),论及了正直在教会领袖生命里的重要性。

 

正直(integrity)是可见的吗?你能认出具有正直品格的领袖吗?

查克·施蕴道:你可以感受到正直人的内在有某种实在的东西,那是正直这个字在希伯来文字根的观念──具有某种实在的、扎实的特质,不是虚饰的。

 

在新约圣经里面,使徒保罗告诉提多,监督必须是,“无可指摘”的,但我们都是罪人,一个领袖需要有多么纯全呢?

“无可谴责”和“无可指摘”这些词,是一种极其广泛的说法。我不认为我们可以用,“无可指摘”一词来表达“没有可指责之处、没有犯罪”;如果是这样,我可就从来没有碰到任何一个无可指摘的人,而我本人也绝对不是。重点是,当我们失败了,就说出来;正直就是不隐藏自己的失误,不表现得好像自己没有犯错。

当然,在罪的范围内,有些情况是令教会领袖丧失资格的。当你犯罪,而且还继续活在罪中,那你就有麻烦了。

 

一个人对罪的态度,到什么程度被认为是“取消资格”了呢?

保罗说:“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,自己反倒被弃绝了……”,我确信,某些罪曝露了正直品格的崩溃,堕落的人没有资格重返高层的领导地位。

我不认为反复在性关系上的不道德或过分隐瞒的行为,是单纯的犯罪,我认为这些是显出了品格的缺陷。大家都说:“罪不是会得到赦免吗?”的确会,但我认为这不再是关乎赦免的事,而是这个人缺乏领袖职份所要求的品格特质。

我能坐在这里,衣着整齐,头脑清晰,唯一的理由是,我已经完全被耶稣基督赦免,但对高层的领袖,则有更严格的要求;正如《雅各书》所说的,我们会受更重的“审判”。

 

但旧约圣经里的大卫王又怎么说呢?

领袖在道德上犯罪后,仍然留在同样高层的领导地位,大卫是圣经里唯一的例子。但是有了拔示巴之后,大卫的生命转变为酸涩,他受到质问,后来虽被洁净,但他在战场失利,他的家人癫狂溃散,他再也没有达到过去曾有的颠峰。这事常在我脑海萦绕盘桓。

我心里也常常浮现另一个事实,圣经里再没有第二个位居高位的领袖,在性方面犯罪之后,又恢复原位的例子。

 

领袖应该向谁负责呢?

我很谨慎地选择了一个由三位男性组成的小组,我们三人之间,有守密、客观和自由的交往关系,聚会的目的不只是停留在谈论罪的问题,而是结为朋友;不只是为了个人的益处,也是为其他人的益处。

我一定对我的同工负责,于公,我对教会长老团负责,只是长老团越大,越不容易运作。有几位长老我对他们无话不谈,对其他长老则不那么亲近。

我当然也对我的妻子和成年儿女全然负责。所有施蕴道的家人都有自由表达看法或对我提出警告的权利。我承认有时候听得很刺耳,但我的事奉并不让我免受家人的直言与忠告,而这也是有必要的。

选择你负责的对象时,是不是会面临试探,选择看法和你一致的人?

的确如此,我喜欢人家赞同我,但我更需要像几年前斜靠在我书桌上那样的人。有位骨瘦如柴的建筑工人面对面,眼瞪眼地对我说:“施蕴道,有没有人会这样斜靠在这张桌上,面对面,眼瞪眼地对你说:‘你少胡扯了’?”(只是他没说‚“胡扯”两个字)

“有啊,”我说,“有几个。”

“那就好,”他说,“我会看到教会快速的增长。我很怕你在办公室里,是孤单没有朋友的,然后开始自以为是。”

我有一小群朋友是我乐意向他们敞开内在本相的,和他们经过多年建立了信赖。

 

讨论:

1. 别人如何能断定你是个诚实正直的人?

2. 什么样的罪使一个人失去担任我们教会领导的资格?

3. 身为教会领导团队的一员,我们如何能在对彼此负责上(accountability)成长?

4. 在教会领袖里,像骄傲和怠惰这种灵性上的罪通常是听之任之的。在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用什么方法彼此挑战?

文章选自《建造教会领袖》训练材料《领袖的品格》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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